扩大范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拟调整

3472020-10-05 分享 收藏 0
施行30余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终于迎来首次大幅修订。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名录》)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以来第一次大幅度修订《名录》。
新修订的《名录》有哪些亮点,对更好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怎样的意义?拟新增物种比原先受保护物种总量还多,长江江豚、蓝鲸等50多个物种拟升为一级保护
憨态可掬的长江江豚,是长江特有的鲸豚类动物,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目前仅存1000余头。前不久,湖北武汉有市民在江边钓鱼时,看到10多头长江江豚在江面嬉戏跳跃。过去数十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影响,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不断萎缩,濒临灭绝,不断有专家和保护组织呼吁将长江江豚升级为一级保护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名录》修订过程中,这些呼吁得到回应。
新修订的《名录》变化很大,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大大增加,拟新增青头潜鸭、黄胸鹀等300多个物种,比原先受保护物种总量还多;长江江豚、蓝鲸等50多个物种保护等级拟升为一级,藏羚、藏野驴等物种拟降为二级。
来源:人民日报,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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