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

塑联网综合报道:2021年3月23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新补贴标准对“四机一脑”产品进行了不同幅度下调,预计将有效引导产品回收价格回归理性,有助于解决当前产品回收价格畸高、基金赤字严重、仿制品流入市场等问题,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
财税〔20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有关规定,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标准见本通知附件),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本通知施行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规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按原补贴标准执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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