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的总结(上篇)
关于《意见》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产生、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关于《意见》的主要目标
1.到2020年
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到2022年
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3.到2025年
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一、禁止生产、销售
1.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2.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3.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4.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二、禁止、限制使用
1.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率先禁止使用。到2022年底和2025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扩大。
2.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相关城市、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扩大实施范围。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5年底,扩大实施范围
4.快递塑料包装
到2022年底,重点地区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到2025年底,扩大实施范围。
注:各品类具体禁限要求详见《意见》内容
内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